极限词、绝对性用词与功能性用词等广告法禁用词失效及免责声明

2020-07-10 08:58:49 点将科技 1712

       点将(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力支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实施的“极限化违禁词”相关规定,已竭力规避使用相关“违禁词”(如:最佳、顶级)等极限化词汇,并已开始对之前发布的信息开展排查修改工作,恳请各监督部门及各位同行给予一定的修正时间,若有修改遗漏,请联系我们进行更改、删除或解释,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在此,点将科技郑重声明,本网站所有极限词、绝对性用词失效,不作为产品描述及公司介绍的依据。个别描述词只是针对产品参数和性能的描述与广告法中的极限禁用词无任何关系及联系。

点将(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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